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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厦股份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的约26.6万元

中华网财经6月27日讯:中华网财经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,6月24日,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亚厦股份”)成为被执行人,执行标的金额265626元,立案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,执行法院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,案号为(2022)粤0402执8546号。

亚厦股份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的约26.6万元

公开资料显示,亚厦股份成立于1995年7月7日,注册资本约13.4亿元,法人代表为张小明,经营范围包括:住宅室内装饰装修;建设工程施工;建设工程设计等。目前,其大股东为亚厦控股有限公司,持股32.77%。后者大股东为丁欣欣,持股75%。

(责任编辑:CF00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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